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为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我校《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对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检测范围:统招本科生100%检测,城市学院的毕业生按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检。
2. 检测时间:检测工作在安排毕业答辩工作前完成。
3. 结果处理:对于设计(论文)的检测结果,由于专业不同对于文字复制比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学生,可以安排答辩,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进行规定。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超过30%、毕业设计说明的文字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的学生,要求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对于检测结果进行认定,认定为部分抄袭的由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合格后参加答辩,认定为中度抄袭的,由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延期答辩,答辩时间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延期时间不能低于2周;认定为严重抄袭的(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数据造假等情形),按作弊处理,取消该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各学院应将认定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学校教务处(见附件),教务处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4. 预检安排:对于统招本科生,学校提供一次自己预检的机会。统招本科毕业生可以登陆hebut.check.cnki.net网站上传论文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登录检测系统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籍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每位同学只有一次预检机会,预检结束时间为
各学院将检测安排、城市学院的抽测比例、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合格标准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日。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论文的查重检测是为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而采用的一种诊断手段,并不是评判论文质量的标准,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起草出台本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处理办法,对于出现的问题认真处理。希望老师和同学们不要将精力花费到应对检测上,严禁将检测报告单中标红语句简单删除或转成图片的方式应对检测。
附件:论文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