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学单位:
2015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及各教研室(系)主任任组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在学院院长领导下的考务组和巡视组。
2、各学院要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特别是研究生担任监考的一定要培训到位,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执行《河北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守则》,对考生要严格要求。
3、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将《河北工业大学考场规则》及《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2(191号))传达到每位学生,动员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应考,杜绝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针对以往考试经常出现学生因通讯工具发生考试违纪、作弊的情况,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携带通讯工具的管理,强调学生考试开始前务必关闭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地点。
4、各学院采用最新版的《考场报告单》及彩色的《考试违规认定书》。
5、校内考试应持“校园卡”作为有效证件参加,凡校园卡丢失者抓紧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园卡服务中心补办,若身份证与校园卡同时丢失者,可持学生证参加校内考试,但只作为临时证件,不能跨学期使用,请速到相关地点补办身份证。
6、考试时间:上午: 8:00-9:40,10:20-12:00;下午:2:00-3:40,4:20-6:00每天四场。
7、监考教师由本学院教师担任,教师数量不足可与无学生的教学单位联系安排,也可使用适量研究生,但必须保证每个考场至少有一名在职教师。
8、考试当天各学院要写出考试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带班领导及领导巡视情况,学生违规及监考教师的监考情况,通报要通过办公自动化邮箱发到教务处。
9、为规范考试秩序,形成良好的考试风气,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公布监察处举报电话及邮箱,电话:022-60438193,邮箱:jiwei@hebut.edu.cn。各学院务必通知监考教师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写到考场黑板上。
教务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