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专业评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校政字〔2015〕115号)精神,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专业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本次检查旨在督促学院落实专业评估整改措施,保证持续改进机制有效运行,着重提升全体师生的质量意识。
二、检查范围
2015年通过校内专业评估的专业(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本次检查依据专业评估整改报告(方案),逐项检查任务落实情况、进展和成效。
重点检查: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7版培养方案制定计划、课程体系优化具体措施,以及教学大纲、毕业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等各教学环节教学资料的规范性。
四、院系自查、自建要求
各学院要对照专业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围绕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审核评估具体工作要求,撰写《专业评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报告》应以专业整改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凝练专业建设发展方向,明确改进措施,工作完成程度和取得的效果等。《报告》应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措施明确,改进措施及效果不少于1/3。
同时,专业需根据专业评估结论意见中的《问题明细表》,提供整改前和整改后的对照表。
五、工作进程
3月24日-4月5日,专业撰写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月6日-4月10日,专家组审阅专业提交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讨论形成整改检查现场考察安排意见。
4月11日-30日,专家组考察专业整改情况,通过现场考察、资料调阅和专项访谈等环节,了解专业建设的思路和想法,具体改进措施,实施后遇到的困难,改进后的效果,最终讨论形成检查意见。
六、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4月5日下午5:00前将《专业评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问题明细表》整改前后对照表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均需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0份,首页主管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同时,将《专业评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与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jiaoyanke6947@126.com邮箱。
联系人:何艳 联系方式:60438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