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实践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答辩评审的通知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43号)相关要求,学校已进行了全部申报项目的盲审工作,现对部分项目组织立项答辩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8日(周一)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A216
二、答辩顺序
1.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会议议程及答辩要求
1.答辩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答辩顺序见附件),如有特殊情况,请于答辩前将书面说明报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建设中心;
2.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个人陈述采用PPT演示形式;
3.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陈述答辩内容,陈述过程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切勿直接陈述申报书;
4.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形成评审意见;
5.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联系人:李波、万青
联系方式:6043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