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院)级评选》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院)级优秀评选工作
(一)时间安排:第16-18教学周。
(二)按照《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院)级优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中给定的名额,各教学单位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在6月11日前完成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成绩为优秀的毕业生进行校(院)级优秀评、推工作,并在6月14日前将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统计表(电子版)上报到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
提示:
1.毕业论文检测中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设计复制比超过学院规定比例的,成果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
2.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校(院)级优秀名单数量必须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院)级优秀名额分配》表中的名额一致;
3.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统计表可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评优管理”-“汇总阶段报表”中下载。
(三)6月18日前本科生院将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校(院)级优秀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6月25日前,发布校(院)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表彰文件。
(五)各教学单位将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提交到毕业设计系统;
(六)在评优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汇总统计表从毕业设计系统中打印成纸制文档(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一份给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备档。
二、河北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展工作
河北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展已连续举办了两届,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今年的校级优秀毕设设计(论文)展(仅本一学生参展)将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开展。
(一)展板资料收集时间:第17-18教学周
6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从每个专业(方向)中筛选出1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展;
6月25日前将展板所需资料(电子版)上报到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
(二)展板资料内容:
1.学生生活照片,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研究成果等资料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20像素;
2.展板内容:
第一行:课题名称
第二行:作者、班级、指导老师
第三行:课题来源及简介
第四行:课题分析
第五行:课题成果
3.文字为word格式,字数1000-1500字左右;文字字号为三号仿宋体。
三、第八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我校今年将继续参加天津市教委高教处组织的“第八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仅本一参加)。
(一)时间安排:第18--20教学周。
(二)推评条件:
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符合下面条件的可推荐:
1.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2.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选题科学,符合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4.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可列入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范围。
5.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本校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公开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毕业设计有研究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或被企业采用。
(三)推荐名额
天津市教委高教处按理工、文史两大类,共计给我校7个参评名额。各教学单位应按推评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以学院为单位,专业在三个以下的可推荐1名参评,专业在三个以上的可推荐2名参评。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内容
各教学单位在6月2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纸制+电子版)报送到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管理中心,逾期视为弃权。
1.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份(附件2);
2.推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原件一份(包括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请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打印。(注:确定为天津市推优名单后,再补交四份)
3.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一份;
4.如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C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发表,则复印件一份;
5.如有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或者被企业采用等),相关复印件一份。
(五)工作流程:
本科生院将在第20教学周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筛选出7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第八届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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