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天津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部署,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根据《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津科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根据企业需求,选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员可继续申请。
三、选派程序
1.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接协商。企业在“科服网”(www.tten.cn)上发布明确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公开个人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等信息,以实现企业精准选择,科技人员精准对接。
2.派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对接活动。鼓励派出单位走访对接企业,注重服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建立企业个性化出题,科技人员团队答题的服务模式。
3.签订派驻协议书。科技人员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
4.新申请的科技人员需在“科服网”(www.tten.cn)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申请人需在2024年4月8日前完成资料填写和协议书电子版系统提交。
5.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申报情况和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人选。
四、其他要求
1.各派出单位要确保特派员派出期间,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同时,做好单位特派员的管理和总结工作。
2.入驻企业应积极创造特派员必需的生活、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认真履行签订协议的承诺,把特派员作为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3.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每年在网上至少填写一次工作日志。
特派员选派系统技术支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牟如玲 022-23532900-817或818
科研院联系人:康志龙 电话:60438305
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操作说明(直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