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党委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自2010年6月以来,学校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宣传先进模范事迹,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结合天津市、河北省等上级党委关于推荐评选工作的意见,在今年“七一”前,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学院和学校两个层次进行,学院表彰召开先进展示和评选大会对本单位过去一年来,特别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推荐评选。
学校根据学院党委推荐情况,树“红旗党支部”、立“优秀党员标兵”,通过党支部优秀组织活动案例展示和党员先进风采展示等形式召开评选大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的评选。“七一”前夕,学校及学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二、活动步骤
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各基层党支部和中共正式党员。表彰和推荐的对象应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
1、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和范围(附件1)进行推选,向党委推荐先进典型,要广泛征求意见,突出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2、学院党委对基层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召开先进展示和评选大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人员范围,大会时间暂定于5月25日(周五)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教工党员参加人员范围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党员的五分之四。有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参评的,须有副书记、辅导员、学生支部书记及学生党员代表参加。
3、学院党委召开先进展示和评选大会。根据学校要求的校级先进名额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学校党委职能部门派人列席大会。
4、评选大会上,被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个人通过PPT演讲等形式进行风采展示或汇报。
5、评选大会后,根据评选结果,经党委研究后,确定表彰的先进支部和优秀个人,并上报推荐校级表彰,推荐校级表彰的组织和个人得票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教职工党员数的50%。
6、学院党委将根据情况推荐参加学校“红旗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标兵”评选。并上报相关材料。
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的先进评选参照以上要求。
六月中旬到六月下旬,学院党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本单位先进展示和评选大会评选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院级表彰。
“七一”前夕,学校召开庆祝建党91周年暨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相关要求
1、教工。5个教工支部要求全部参与先进展示及评选,每个支部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在评选大会上讲解展示;
教工优秀党员人选由各基层教工支部推荐,推荐数量为每个支部2名,每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在评选大会上讲解展示。
2、学生。院级先进党支部数量为本科生支部3个,研究生支部3个。院级优秀学生党员数为本支部正式党员数的10%,小数点后自动进1,有入无舍。从中学院评选出12-15名候选人,参加ppt展示活动,选出最终的10名学院优秀党员标兵。取票数高者推荐为学校先进党支部及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因此,所有学生支部需要5月21号(周一)向学院提交个人及支部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发到公共邮箱:clxydw@163.com。学院周二会通知初审通过的支部及个人撰写ppt汇报材料。要求所有参与汇报的教工学生支部及个人把ppt电子版5月24日(周四)前发到公共邮箱:clxydw@163.com。支部及个人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
教工及学生展示评选大会时间暂定于5月25日(周五)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等通知。
材料学院党委
2012年5月16日